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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勵廣大會計人員崇尚誠信、勤奮敬業(yè)、勇于奉獻、開拓創(chuàng)新,經省委、省政府批準,近日,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fā)《關于評選表彰山東省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在全省評選表彰一批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本次評選將從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企業(yè)、社會團體、其他經濟組織所屬會計機構中選取100個先進集體,在從事會計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執(zhí)業(yè)的注冊會計師以及會計教育工作者中選取100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參選集體必須模范遵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積極參與推進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化建設,并在會計改革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參選個人必須職業(yè)道德高尚、工作能力突出、專業(yè)知識精湛、工作業(yè)績顯著。
評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民主擇優(yōu)的方式進行,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好中選優(yōu),確保推薦對象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推薦評選重點面向基層單位和工作一線會計人員,副廳級及以上干部(含相應職級人員)不參加評選,縣處級單位和縣處級干部(含相應職級人員)分別不超過評選總數的20%。
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山東省會計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山東省會計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并給予相應的獎牌、證書等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