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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財會發(fā)〔2021〕7號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級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浙財會〔2021〕25號)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高級職稱評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號)文件精神,現將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和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申報條件與評審條件
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申報條件與評審條件,按照《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和浙江省正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的通知》(浙財會〔2019〕36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資歷、申報材料認定截止時間
申報人員資歷認定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工作業(yè)績與成果、著作論文等申報材料認定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
三、申報材料清單
請申報人員按照《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網上申報材料清單》(詳見附件),提供相關材料,并對本人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清晰度負責。
申報人員無須提供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近3年《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由當地財政部門會同人力社保部門在審核申報材料時予以審核確認。
繼續(xù)教育學時要求作為申報必備條件,并納入評審指標體系,按規(guī)定完成近3個年度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同時一般公需科目要求2019-2021年累計不得少于54學時(2021年不少于18學時),可登錄臺州市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時管理系統(tǒng)http://jxjy.rsj.zjtz.gov.cn/,通過“臺州市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平臺”或“浙江省繼續(xù)教育移動學習平臺-臺州專區(qū)”在線學習獲得學時后,打印并上傳學時證明。
四、申報方式及程序
(一)個人申報
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管理服務平臺,網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進行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
申報人員要確保在“浙江會計之家”中登記的單位為現工作單位,已發(fā)生變更的,需進行變更后再申報。
(二)單位審核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業(yè)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網上審核,并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各單位對申報人員基本情況和業(yè)績材料須在本單位內部網站或主要公共場所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包括公示方式和公示起止日期)在填寫審核意見時錄入管理服務平臺。公示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取消本年度評審資格;已通過浙江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審的,取消評審結果;已取得《浙江省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由發(fā)證機關收回。
職稱評審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一致)進行申報,對于人事隸屬關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個地區(qū)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原則上由社會保險所在單位申報。申報對象原則上須在我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且當前處于正常參保繳費狀態(tài)。
(三)其他事項
1.事業(yè)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高級會計師職務評聘工作。
2.在浙就業(yè)的部屬單位以及外省分支機構人員需在我省進行職稱評審的,需要分別提供中央部委或省級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
3.在浙就業(yè)的港澳臺以及外籍人員,需要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外國人就業(yè)證、居留證等。
4.申報人員、用人單位賬號為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錄賬號,自行注冊。財政部門賬號由同級人力社保部門分配。申報人員個人用戶操作手冊、用人單位及財政部門網上審核操作手冊可在管理服務平臺下載。
五、申報與報送時間
(一)個人網上申報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10:00至9月3日16:30。
(二)單位審核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7日16:30。
(三)椒江、黃巖、路橋三區(qū)財政、人力社保部門應于2021年9月21日前完成網上審核工作,其他縣(市)應于2021年9月24日前完成網上審核工作。
六、評前公示
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社保廳按規(guī)定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對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員,提交評委會評審。
七、評審結果公示確認
經評委會評審通過的人員,在省財政廳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其中已實行高級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人員,由評委會出具《評審結果通知書》給單位人事部門,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做好聘任工作;其他人員由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發(fā)文確認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
八、證書打印
除已實行高級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人員外,其他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http://zjzwfw.gov.cn),依次點擊“部門服務—省人力社保廳—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也可直接搜索“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自行下載、打印電子證書,不再發(fā)放紙質證書。
九、發(fā)票打印
申報人員繳費成功后,可通過以下3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選擇打印發(fā)票:
(一)通過票據查驗平臺(網址:https://dzpj.zjzwfw.gov.cn/),查驗下載電子票據。
(二)登錄手機軟件“浙里辦”APP,依次點擊“我的—我的票據”,或進入“公共支付”后選擇“繳款記錄查詢”,都可查驗下載電子票據。
(三)通過公共支付平臺(網址:http://pay.zjzwfw.gov.cn/),點擊“繳款憑證查詢”,輸入繳款憑證號和校驗碼,查詢電子票據信息。
十、收費標準
根據省財政廳、原省物價局《關于有關部門部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補充通知》(浙財綜字〔2007〕100號)規(guī)定,高級職務評審費為280元/人。申報材料經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通過,并收到12333短信提示后,申報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管理服務平臺繳納高級職稱評審費用,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同放棄申報。
十一、加強審核
各縣(市、區(qū))財政、人力社保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增強責任心,認真細致全面審核申報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清晰度,發(fā)現問題及時通知申報人員補充、更換申報材料。
附件: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網上申報材料清單
臺州市財政局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附件
2021年度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網上申報材料清單
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同時提交體現本人專業(yè)技術理論水平、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yè)績與成果等佐證材料。具體清單及要求如下:
一、個人承諾。申報人員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并作出承諾,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描二維碼,在線簽署《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要求字跡清晰。
二、由管理服務平臺自動從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或寧波市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讀取的信息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2002年及以后畢業(yè)人員提供),取得國外或港澳臺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申報人員如發(fā)現學歷(或學位)信息不符,應進入浙江會計之家(寧波地區(qū)申報人員為寧波會計之窗)進行信息變更。
三、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公布文件),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還需提供擔任會計師職務的文件(或聘書)。
四、行政職務任職文件。擔任行政職務的申報人員應提供。
五、近3個年度工作任期考核材料。
六、《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繳費成功后,在管理服務平臺中導出《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A4紙打?。?,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后,報送屬地財政部門,由其逐級上報。
七、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的會計專業(yè)工作總結(需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主要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含從事財會專業(yè)工作崗位的具體工作職責描述),所在單位基本情況及規(guī)模,重點反映體現本人的專業(yè)技術理論水平、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yè)績與成果等情況。
八、本人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公開發(fā)表的論文、論著等。上傳的論文、論著要包括封面、目錄、刊號頁、正文,每篇論文(論著)一個文檔,采用PDF格式。同時還需提交所有上傳論文的Word電子文檔(用于重復率檢測)。
九、取得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以來,體現本人專業(yè)技術理論水平、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yè)績與成果的其他佐證材料以及相關獲獎文件(或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