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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3〕2號)精神,202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分別于2024年5月(初級、高級)、9月(中級)舉行?,F(xiàn)就2024年度我省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四)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五)本通知“一、報名條件”(二)中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jīng)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jīng)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七)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nèi)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八)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jīng)濟法》。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合格單,3年內(nèi)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報名
我省會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實行“資格前審”,即在報名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報考我省初、中級考試的考生需要進行信息采集。我省會計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繼續(xù)實行“資格后審”,即高級資格成績合格人員的報名資格條件在高級會計師評審時一并審核,報考我省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無需信息采集。
(一)報名網(wǎng)址
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
省財政廳“會計管理服務平臺”:
http://czt.ah.gov.cn/zdzt/hjgl/index.html。
(二)初中級報名時間
初
級 |
報名截止時間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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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止時間 |
2024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26日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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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起止時間 |
2024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26日18:00 |
|
中
級 |
報名截止時間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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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止時間 |
2024年6月12日至 2024年7月2日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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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起止時間 |
2024年6月12日至 2024年7月2日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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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報名期間信息采集或變更量大,為避免集中報名和審核擁擠,建議盡量提前完成信息采集或變更。報名截止時間1日前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變更而導致不能報名繳費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
(三)初中級報名流程
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的節(jié)點時間內(nèi)按照報名流程(見附件1)進行報名繳費。各地會計管理機構要及時審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和信息。
考生慎重報考,繳費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報名信息,不能退費。
(四)高級報名流程及時間
直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報名系統(tǒng)進行登錄報名。高級報名起止時間為1月5日至26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1月26日18:00,逾期導致不能報名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流程:注冊—>網(wǎng)上報名—>選擇“高級”—>報名承諾—>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生成報名注冊號—>登錄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交費—>報名結束。
(五)報名費及發(fā)票
我省報名繳費標準執(zhí)行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12〕85號和皖價費〔2005〕72號文件規(guī)定,初、中級每人每科56元,高級每人100元。網(wǎng)上繳費系統(tǒng)采用安徽省統(tǒng)一公共支付平臺,支持支付寶、微信及銀聯(lián)卡支付。
繳費成功后,考生可登錄“安徽省財政電子票據(jù)公共服務平臺”(http://czpj.ahzwfw.gov.cn:8888),輸入20位繳款識別碼(繳款識別碼只在報名時顯示,請注意保存),自行下載財政電子票據(jù)。
(六)注意事項
1.嚴格屬地報名原則。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必須嚴格按照屬地報名原則,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各地會計管理機構在進行信息采集和變更審核時,認真審核工作地、戶籍地、學籍地和學歷學位等相關內(nèi)容。
2.填報信息真實準確。考生應認真填寫采集信息和報名信息,并對信息的準確性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因資料上傳錯誤、信息填報差錯、提供虛假材料等,造成不能報名或發(fā)證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根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所有考生應據(jù)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如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證書簽發(fā)機構將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嚴重者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3.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照片需經(jīng)專用報名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報名系統(tǒng)提供下載)審核通過并處理后方可正常上傳,源文件要求清晰、完整、近期標準證件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295*413??忌鷳獙φ掌|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和成績,或影響證書制作和領取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五、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安排
(一)考試時間
級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初級 |
5月18日至22日 |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jīng)濟法基礎 |
||
中級 |
9月7日至9日 |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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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0:00 經(jīng)濟法 |
||
高級 |
5月18日 |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
1.初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進行,共10個批次?!冻跫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105分鐘,《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中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舉行,共3個批次?!吨屑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16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經(jīng)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3.高級資格考試于2024年5月18日舉行,共1個批次?!陡呒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210分鐘。
會計資格考試時間、批次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二)初、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3年12月31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明確本地區(qū)2024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方式和考試時間等相關事項。
2.2024年4月17日前,省會計考辦向社會公布初、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起止日期,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3.2024年5月15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4.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5月18日組織高級資格考試。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檢查數(shù)據(jù)完整性、進行違紀違規(guī)處理后,及時上報本地區(qū)初、高級資格考試所有批次考試數(shù)據(jù)和違規(guī)情況。
5.2024年6月21日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發(fā)布初級考試成績,7月5日前發(fā)布高級考試成績。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qū)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對成績發(fā)布之日30天內(nèi)提出成績復查申請的考生進行復核,成績復查只限于各題型得分合計是否有誤。
6.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公布后1個月內(nèi),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在全國會計資格考試信息服務平臺進行審核提交,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三)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4年4月12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明確本地區(qū)2024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方式和考試時間等相關事項。
2.2024年8月13日前,省會計考辦向社會公布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起止日期,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3.2024年9月4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值班電話、值班人員等情況報省會計考辦。
4.2024年9月7日至9日組織中級資格考。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在檢查數(shù)據(jù)完整性、進行違紀違規(guī)處理后,及時上報本地區(qū)中級資格考試所有批次考試數(shù)據(jù)和違規(guī)情況。
5.2024年10月12日前,省會計考辦組織完成全省中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
6.2024年10月31日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發(fā)布中級考試成績。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qū)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對成績發(fā)布之日30天內(nèi)提出成績復查申請的考生進行復核,成績復查只限于各題型得分合計是否有誤。
7.考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nèi),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省會計考辦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六、其他事項
(一)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wǎng)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加大力度及時完成信息采集和變更審核任務,做好本地區(qū)考生咨詢答疑等服務工作,確保會計資格考試報名任務順利完成。
(二)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nèi)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特別是考試期間應急處置工作,出現(xiàn)突發(fā)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并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備案,確保202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2024年11月30日前,各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24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附件:1.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2.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電話
安徽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附件2:
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電話
合肥 電話:0551-12345
淮北 電話:0561-3023938、3053885
亳州 電話:0558-5119275
宿州 電話:0557-3905760
蚌埠 電話:0552-2076967、2072957
阜陽 電話:0558-2278998
淮南 電話:0554-6667431
滁州 電話:0550-3216510、3216511
六安 電話:0564-3378215
馬鞍山 電話:0555-8880565
蕪湖 電話:0553-3122122 、3122143
宣城 電話:0563-3012870
銅陵 電話:0562-5858190、2629110
池州 電話:0566-2023991
安慶 電話:0556-5288972
黃山 電話:0559-235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