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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要求。
申報人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有效,具體包括以下5項:
1.申報表原件3份。每份申報表中3個公章、2個騎縫章齊全。
2.申報論文1篇。如論文已經發(fā)表,須同時提供其公開發(fā)表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復印件須包括封面、版權頁、目錄和全文。
3.申報表中“專業(yè)工作研究能力”、“專業(yè)獲獎/取得專利/標準制定”欄填寫內容相對應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相關資料須與業(yè)務工作相關,并在獲評現職稱且2015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集體榮譽可提供證書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資料為公開發(fā)表的期刊、著作的,其復印件須包括封面、版權頁、目錄和全文。
4.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高級會計實務》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5.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照片應與申報表所粘貼照片同底,背面寫清姓名,裝入小塑料袋。
將上述5項材料按順序裝訂整齊,分別裝入兩個牛皮紙材料袋中(材料1、2、3裝入第一袋,材料4、5裝入第二袋),封面分別粘貼從申報系統(tǒng)中打印的“申報材料目錄表(一)”和“申報材料目錄表(二)”。材料2、3、4中原件經審核后當場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