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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上海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聘辦法》(滬人社規(guī)〔2019〕20號,以下簡稱《評聘辦法》)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現(xiàn)就本市202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本市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組織機構為“上海市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正高會評委會”),下設“上海市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會計處。
二、申報方法
2021年度上海市正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流程包括網(wǎng)上申報、資格審核、網(wǎng)上繳費和提交紙質材料等環(huán)節(jié)。
(一)網(wǎng)上申報
1.登錄路徑。申報人員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rsj.sh.gov.cn)—人社服務—職稱申報—申報人登錄進入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tǒng),可在“職稱申報”首頁查詢當年度相關評審通知,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tǒng)”的登錄頁下載《申報人操作手冊》。
2.申報時間。網(wǎng)上申報自2021年5月7日開始,至5月21日截止。
3.申報要求。進入職稱服務系統(tǒng)后,申報人員應根據(jù)操作提示及幫助,點擊所要申報的“關于開展上海市202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如實注冊用戶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寫基本資料、上傳規(guī)定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填寫及有關證明資料上傳完成后,應確認無誤再提交。申報人員應確保上傳附件不含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4. 主送論文要求。申報人員在“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tǒng)”注冊并上傳申報材料后,還應于5月7日至5月21日期間登錄上海一網(wǎng)通辦的正高級會計師論文申報(https://zwdt.sh.gov.cn/ govPortals/bsfw/item/662bc362-6120-478c-8df5-be72ba76597e)上傳一篇主送論文(上傳的主送論文必須是Word文檔,并與“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tǒng)”上傳的論文和提交的紙質文檔完全相同)。市正高會評委會將委托相關專業(yè)機構統(tǒng)一檢測論文,并在2021年5月25日至28日期間通過手機短信向申報人員反饋論文檢測結果。對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或者論文檢測未通過的,將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核和繳費
1.資格審核。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將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的申報人員分配受理號,并通知申報人員支付評審費用。由于需要逐一審核、陸續(xù)分配受理號,請申報人員在提交材料后至2021年6月6日期間,通過“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tǒng)”中“評審進程查看”功能及時了解工作進程,一般不采用電話通知,也不要反復撥打電話咨詢。
2.網(wǎng)上繳費。統(tǒng)一采用網(wǎng)上付費方式,收費標準為受理費每人100元,評審費每人800元。
(三)提交紙質材料
網(wǎng)上申報經(jīng)審核通過并繳費成功后,申報人員應向市正高會評委會辦公室提交書面紙質材料及相關證書原件。
1. 需要遞交的書面材料包括:
(1)《申報正高級會計師材料目錄》1份(貼于自備材料袋外,詳見附件);
(2)《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表》3份(紙型A4,可在網(wǎng)上“生成申報表”欄目自動生成);
(3)受理憑證1份(在網(wǎng)上繳費成功后,可下載打印)。
2. 需要查驗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審論文或著作(3篇或以上);
(2)學歷和學位、高級會計師等證書,其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3. 按規(guī)定完成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的證明材料;
4. 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期間,申報人員憑網(wǎng)上下載的受理號至上海市會計學會(地址:中山西路2230號)提交書面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聯(lián)系電話為64386502。
三、評審安排
市正高會評委會將根據(jù)《評聘辦法》規(guī)定,按程序組織開展評審。其中,2021年7月將進行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宜
(一)在本市企事業(yè)單位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學員,除提交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工程畢業(yè)證明材料,可免于面試答辯,符合申報條件者按規(guī)定由市正高會評委會認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
(二)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設在本市的直屬單位的相關人員,需委托地方評審的,應由具有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權限的上級單位出具書面委托函,委托市正高會評委會評審。
(三)申報材料應按照要求整理并加蓋公章,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向受理機構統(tǒng)一報送。
(四)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應根據(jù)本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申報。
(五)2020年度評審未通過且2021年度無突出業(yè)績和重大貢獻的,本次申報不予受理。
(六)市正高會評委會將利用本市社保系統(tǒng)等查驗、比對申報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凡弄虛作假,存在虛報、謊報、瞞報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申報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63185009,54679568轉17116、17041分機。
特此通知。
附件:申報正高級會計師材料目錄
上海市財政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