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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著作。
1.論文或著作發(fā)表期限,應在取得中級會計(審計)師資格后,到2019年12月31日止。論文應是公開發(fā)表在具有CN刊號的省級以上刊物(不含報紙)或《福建財會研究》上的本專業(yè)學術文章;發(fā)表在增刊、套刊、電子刊、一號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論文一律不予認可;提交的論文限獨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論文字數(shù)不少于1500字。對論文和案例(調研報告)實行“文獻復制檢測”,由評審委員會確定文獻復制比率最高線,高于最高線的實行一票否決。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復印件(含封面、目錄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論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復印件1份。
4.所有報送論文認證的復印件1份(論文代表作認證需2份)。提供在中國知網(wǎng)(http://www.cnki.net/)上查詢到的論文結果的復印件(《福建財會研究》除外)。查詢結果必須包括題名、作者、來源出處、發(fā)表時間等內容,打印后分別附在論文復印件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