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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申報條件
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但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一項以上者;或具備規(guī)定學歷,但取得會計師資格后的會計工作年限未達到規(guī)定年限的人員(提前時間不超過2年),具備下列條件二項以上者,可以破格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
一、榮獲政府授予的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者;或被設區(qū)市以上財政、人事部門授予先進會計工作者、先進財政工作者或榮獲設區(qū)市以上勞動模范稱號。
二、獲得國家三等或省、部級二等以上有關財務、會計等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前三名)。
三、在省、部級以上刊物正式發(fā)表3篇以上有一定學術水平的財會專業(yè)論文(累計字數達6000字以上)。
四、擔任過正式出版的財會專業(yè)著作、譯作或合編中專以上財會專業(yè)教材的主編、副主編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寫字數不少于二萬字),材料經采用確認效果較好。
五、參加省級財政部門以上舉辦的會計知識大賽一等獎獲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