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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人員: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省級改造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8〕28號)的要求,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tǒng)于2019年6月20日再次開通,此次同步開通我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及審核、已審核通過人員個人信息修改及審核、個人信息查詢等功能,信息采集系統(tǒng)除功能完善、系統(tǒng)升級等需要外,不再設置截止時間,請我省未完成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按照《海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海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信息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信息采集通知》、瓊財會〔2018〕1353號)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
二、在我省參加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考試且全科通過的人員,需在領取初級會計師證書前完成信息采集:
(一)已參加會計工作的人員,按照《信息采集通知》要求盡快完成信息采集和審核。
(二)未參加會計工作的人員,可待“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開通2019年度初級證書查詢功能后,根據證書相關信息完成信息采集和審核。
(三)已經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員,信息填報不全或信息有變更的,請按照個人信息修改流程完成修改和審核。
(四)以上人員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后,可于2019年9月1日前集中抵減2019年度繼續(xù)教育90學分,未在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的,可自行申請學分抵減。
三、在我省參加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單科通過的會計人員,若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可于2019年9月1日前集中抵減2019年度繼續(xù)教育90學分,未在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審核通過的,可自行申請學分抵減。
四、關于2019年度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有關事項要求請關注“海南省財政廳”——“信息公開”——“公示公告”發(fā)布的通知或“海南會計”微信公眾號通知。
附件:關于開展海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瓊財會〔2018〕1353號)
海南省財政廳
2019年6月20日